元曦起初还推拒着,架不住自己这会子实在没什么力气同他打闹,索寻了个舒服的姿势,将他宽阔的膛当作引枕,心安理得地懒靠在他怀中。 缎子一般的乌黑长发垂绕下来,同他肩头的散发混杂在一块儿,逐渐分不清彼此。 这样的子真好,月很美,风也很温柔,心的女人就在他怀中,他一伸手就能抱个扑鼻香。其实他这辈子全部所求,也不过如此罢了。 倘若时间能永远静止在这一刻,那该有多好? 卫旸抚着她脑袋,不惬意地闭上眼。 怀里的小家伙却不安分,哼哼唧唧地甩开他的手,仰起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看他,“我话还没问完呢。” “嗯,你问。”卫旸抱着她的柳,将人往上提了提,同他视线齐平。 是真的细,他一只手就能完全揽住,还很软,不费力就在他手中摆出任何他想要的姿势。微微低头,山岚起伏、峰谷沟壑尽在眼中。 他喉咙不由发紧,周遭的熏香都莫名浓郁了几分。 元曦没觉察他的异样,仍睁着一双天真的眼睛,问:“那你说的,只要我随你回,你就把一切都告诉我。所以六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?叫你同章家闹成这样,你曾外祖父还非要取你命不可?” 卫旸懒洋洋地“哦?”了声,却是不回答,只反问:“我说过这样的话?” 元曦一愣,万万想不到他居然敢这么光明正大地跟她耍赖,气得她直磨牙,捏起拳头就要捶他一顿。 卫旸朗笑着翻身抱住她,“我同你开玩笑的,至于这么生气嘛?”捏着她的小拳轻轻,又道,“想打我哪儿直说,不用你动手,我自己来,省得打疼你的手。” “哼,油腔滑调。”元曦白他一眼,扭头不睬他。 卫旸轻笑,亲她一口,侧身抱着她躺好,心里载喜,目光却是落在空中虚无的一点上,笑容逐渐隐去,用一种无关紧要的口吻,娓娓地说起自己深埋心底、六年都不为人道的痛。 “当年那场叛,你应当也有所耳闻。那时事发突然,帝京所有可动用的兵马,都随父皇去了猎,只剩不到一万的军,而叛军却有十万。皇城已经被攻破,我拼死护着她,还有她的孩子,一道从里杀出去。一万军到最后就只剩下百十来人,个个都杀红了眼,指甲里全是血。” 他没说“她”是谁,但元曦也能猜到,是当今的皇后小章氏,也是卫旸的姨母。 拼死护着,从里杀出去…… 元曦惊讶地抬起眼。 卫旸料到她心头的疑惑,笑了笑,脸颊轻轻蹭着她额头,“是不是觉得奇怪,想不到我跟她还有这般融洽的时候。” 元曦没回答。 卫旸犹自望着莲花台上的烛火,沉出一口气,“便是现在的我,也觉得不可思议,可事实还真就是如此。” 火苗跳动在他眸底,却如何也照不亮里头冰封已经的黑。 毕竟十八年前,母后的尸首被送回来的时候,整座皇城都沉浸在无休无止的悲伤之中。世间唯一仅剩的、同他血脉相连的父皇,也只顾着自己难过。没有人有闲心搭理他,一个才刚三岁的稚童。 或许在他们眼中,自己还什么都不懂,甚至都不知道“死亡”究竟意味着什么,以为跟睡一觉没什么区别。 只有她,看见了人群中惶惶无助的自己,帮他擦掉了脸上的泪花,还给了他一个拥抱。她长得很像自己的母后,后来也真的成了他名义上的母后。 他很开心,她待自己也是真的不错。 卫晗同他一道犯错,她只会责怪卫晗,不会埋怨他;他读书读厌了,偷偷溜出皇跑马,她也会帮他跟太傅遮掩;就连他里的人,也比卫晗身边的长得要赏心悦目。 他也是打心眼里,真的将她视为自己的母亲,还暗自立誓,后一定要好好孝顺她。 只是当时他不懂,什么叫“捧杀”。 是以六年前,叛军入城,她让自己去引开追兵,他也天真地照办了。一面领着百十来人,跟叛军苦苦鏖战,一面期盼着舅舅的援军。从百十来个追随者,一直奋战到只剩他一人,他也从未想过放弃,始终坚信,他的舅舅,他的亲人,一定会赶过来救他。 后来,舅舅的援军也确实给他盼来了。 围剿了剩余不多的叛军,也围剿了他。 他永远不会忘记,那面绣着“章”字的猩红帅旗,居高临下地捻转着-入他膛,将他前本就血不止的伤口一点一点抻大,那种钻筋斗骨之痛。 也不会忘记,他的这位舅舅,而今的宁国公,当时说的话:“生于帝王之家,还敢亲信血缘?愚蠢。” 是啊,太愚蠢了,居然会相信什么血浓于水? 上过一次当,他就该清醒过来,可他偏偏就是蠢到无可救药,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,却又叫人骗了第二次! 卫旸不由攥紧了拳,骨节在皮下“咯咯”磨得山响,宛如当初自己初入野谷听见的嘶嚎。 第57章 心(二) 夜渐深, 风中夹杂的热意也随之消弭,隐约沁出几分初秋的微凉。拂在人身上,亦是起一片颤栗。 元曦也不住发抖,说不清是被这冷风的, 还是叫卫旸言辞里渗出的人之恶给吓住, 由衷地从心底里开始发凉。觉察不到因他收紧臂弯而引出阵阵痛疼, 只想拼命抱紧他。 “所以他们发现你没死, 就又把你丢去了野谷?”元曦仰面问。 卫旸无声扯了下角, 下巴抵在她头顶,蹭了蹭,手扣着她圆润的后脑勺, 轻轻抚摸, “他们急着回去差,看我命不久矣,就没有管我。是我自己从死人堆里爬出来,不料又犯了同样的蠢,叫我的亲叔叔给卖了。” “亲叔叔……?”元曦低声囔囔着。 卫旸身份尊贵, 能被他喊一句“叔叔”的,世上可没几个。只是依照北颐礼法,那些个皇室宗亲成年后就被打发了去藩地, 同帝京隔着千山万水。叛发生得那么突然, 连身处猎的建德帝都不能及时赶回,又有哪个“亲叔叔”能把他给卖了? 恍惚间,有什么念头如闪电般从脑海中划过。 元曦一下揪紧他的衣襟, 迅速缩小的眼珠在骤然瞪大的眼眶里微颤, “是邕王?” 那个叫卫旸设计谋逆, 门抄斩了的闲散王爷, 他的九皇叔? 她一直无法理解,朝那么多有能力、有野心,能对他构成威胁的皇亲国戚,卫旸为何非要跟一个无实权、没本事,终游手好闲的皇室弃子过不去? 原先,她只当他是闲得发慌,随意找了个人打发时间,现在再想,却是不住骨悚然,仿佛野谷的疾风还在耳畔。 卫旸瞧出了她心中的惊惧,将人搂得更紧一些,“画皮画脸难画骨,知人知面不知心。那野谷乍看之下,的确是林家一手经营的暗场子。林家的主家乃京中望族,也确实有这背景实力,去控这一切。可这并不足以支撑一个早就出了五服的偏房远亲,办这么大的场子,背后一定还有更大的靠山。京中势力错综复杂,我也是花了四年时间,才终于摸清楚背后的系。” 元曦还是有些不敢相信,“那当年,邕王是知道你是谁,还把送去了野谷?” 卫旸浅笑摇头,“他不知道,是他手底下的人误把我带过去的。 “他很聪明,面上瞧着蠢,实则心细如发。京中这些事,他也从未亲自经手过,只躲在后头帮林家牵线搭桥。林家也时常给他一些供奉,从人牙子手里得了好看的孩童,还会特特送去他府上,给他享用。只要不超过十岁,不计男女,他都照单全收。” “给他享用?”元曦这回连呼都屏住了,一张嘴可以下两个蛋,“那他夫人……” 她本想问邕王妃知不知晓此事,转念一想,也实在没必要。既是朝夕相处的夫,她自是比任何人还了解自己的枕边人。况且那么多孩子,她该瞎到什么程度,才能视而不见? 于他们这群人眼中,人命究竟算什么? “你是因为拿不到确切的证据,没办法正大光明地治他们的罪,所以才设计了那么一出,让他身败名裂,再去偿命?”元曦蹭着他的膛,轻声问。 现在跳出大局,重新审视那场“邕王之”,也的确处处透着诡异。从封地到帝京,邕王走的都是荒山野林,并没惊扰到沿途任何百姓。兵临帝京时,气势是吓人了些,但很快就被卫旸镇住,大家除了最初的惶恐,还真没损失什么。 无论是跟十八年前那场浩劫,还是六年前的灾祸,同这一比,都不是一档子事儿。 他当真是把什么都算好了。 却唯独没想过自己会被误会…… 想起太后口中那个骄一样灿烂的少年,元曦鼻尖不由泛酸。 在世人眼里,他是太子,是储君,是六年前为帝京血战的功臣,而今为民除害的大英雄,如同神明一样高高在上,刀不入。却忘了他也是人,有七情六,也懂喜怒哀乐,有世俗的望,也会为亲情所累。 然伤他最深的,也一直都是那些所谓的骨至亲,同他血脉相连,休戚相关。 “这样的事,以后不许再瞒我了!” 元曦忍不住从他怀里挣出来,揪住他耳垂,一顿出气。 想学庙里的金刚,瞪圆眼睛吓唬他,凶凶地给自己壮声势,却奈何一双眼生得实在致,眼尾微微泛起的薄红,就宛如枝头绽起的第一朵桃夭,不仅不吓人,还莫名惹人怜。 卫旸适才因回忆而逐渐冰凉的心,瞬息间软作一池水,笑着将人揽回怀中,脸深深埋入她颈窝。少女清甜的气息瞬间盈他怀,他不由舒展眉眼。 小姑娘还在生气捶打,小嘴撅得都可以挂油瓶。 卫旸却不睬她,只在她闹累之后,哄孩子似的抱着她,轻轻亲吻她眉眼,道:“好。” 有什么不好的呢?只要是她说的,他都无条件答应。 她似乎到现在都还不知道,她究竟对他有多重要。就像她不知道,他其实没那么伟大。 除林家,灭邕王,不过都只是想自己的私愤罢了。也承认,自己是极端了些。想让邕王身败名裂,法子明明还有很多。只是那时候,他都顾不上了。 锦衣卫的探子把邕王的恋-童之癖的事报上来的时候,他就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。 一想到小姑娘当时也才十二,若是再小两岁…… 他承认,当时自己的确是快发疯了。 腔怒火克制不住,将他的理智灼烧殆尽不够,还要将整片皇城都烧透。倘若邕王就在他眼前,他只怕早就已经将人碎尸万段,丢给野犬果腹。一套又一套折磨人的法子不断从他脑海里冒出,说出来,怕是会吓得她再也不敢接近自己。 他也从不否认,自己骨子里刻着的那股疯魔,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。 倘若神明不能护她一世无恙,入魔又有何不可? 这种想法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冒头的,他自己也说不清,或许是那天看着她鸩毒入骨,倒在上奄奄一息;也或许是那次自己回京,她差点葬身火海;又或许是更早之前,在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…… 有什么美好的回忆涌入脑海,掸去心头残留的霾,卫旸不微微弯起角。 她不知道,那被丢去野谷,他其实是没打算活着回去的。 他生于帝王之家,长于万人之上,享过至尊荣华,也因那至尊荣华而尝众叛亲离之苦,从那云端之上摔得头破血。人世于他而言,都不过如此,没有什么好值得他留恋的,也没有人再需要他。 可是她来了。 小姑娘蓬头垢面,浑身是伤,眼眸却清澈如水。明明怕极了他,小手一直在哆嗦,却还拽着他衣袖不放。 犹记那时候,朝刚好从她身后的小窗上冉冉升起,第一抹曦光洒在她身上,熹微也明亮。 少女粉白的脸颊上晨曦清透的光,似汇聚了一整个天的明媚。泪痕滑落,在晨雾里金灿生辉,哽咽地望住他说:“我想活下去。” 那一刻,说不出是什么觉,他心里就是没来由地疼。冷漠地甩开她的手,以为这样就没事了,可一直攥在袖底、预备自戕的匕首,却是无论如何也抬不起来。 世上很多事情都没有道理可讲,就像太永远从东边升起,就像天到了枯草便会重获生机,就像她这个人,明明什么也没做,可存在的本身,就已经足够照亮他。 原来被人需要,是这种觉。 她的名字是他取的,可她好像还不知道,她的封号其实也是他想的。彼时他们刚回,父皇想给她定封号,拟了好几个都决定不下来,他便随口说了个“曦和”,太的意思。 独一无二,光芒万丈。 也是他暗淡人生中,仅一次的转光华。 而他也要她的一切,都与他有关。 就如同《淮南子》上所言,旸谷乃升之处,而朝掸下的第一缕光辉,便是曦光。dqqCyS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