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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御宅屋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异界之武力传说 作者: 半个书仙 时间: 2024/07/31 
上一章   第455章 公主间的政治   下一章 ( → )
    丽丝公主并不是一个只有美貌的公主,她的智慧也绝不可小觑。

    这一点,很多人并不明白。

    因为,绝美的容貌名声,已经让任何人都会不自觉的忽视了她的智慧。

    只有那些心思细腻锐,且与她能经常接触的人,才能逐渐发现。

    马修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,所以上辈子只不过是个一辈子平庸的社畜。

    但胜在上辈子曾经生活在一个充了创造力彩的世界里,耳濡目染之中,有了许多所谓的见识。

    很多故事中的公主,甚至是贵族,已经离了早期那种蠢笨贪婪的模板。

    在几年前,刚认识丽丝公主时,他的确认为丽丝公主的优点主要在容颜上。

    但随着深渊密会的入侵,让一个勇敢的公主出现在了自己面前。

    随着在灵帝国的这几年,见惯了同样有着绝美容颜的芙兰雅,并且为了躲避她的追杀,有很多时间,可以安静的思考。

    花了这么久的时间,就算是再愚笨的人,也能想清楚很多问题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,所处的位置不同,情报的极度缺乏,还是让他一时想不通丽丝公主,要让自己与蒙迪特家分离的原因。

    虽然这并不重要。

    就像大哥艾文一样,所谓与蒙迪特家分离,并不是老死不相往来了。

    蒙迪特家并不是那种大家族,除非是像便宜二叔伯格那样,去到别的国家,并且改名换姓,有了自己的家族,否则,只要还姓蒙迪特,他马修.蒙迪特,就仍旧是蒙迪特家的一分子,家族中,也没有关系淡薄得让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家族。

    所谓分家,无非是分出来独居而已。

    当然,作为分家后的独立男爵,一般来说,如果没有要事,是不能经常和本家联系了的,这也是大哥艾文虽然同住一个城市,却很少带着子回蒙迪特家的原因,否则,在这个是贵族的城市里,会很容易遭受那些贵族的轻视,如果落在皇帝眼中,也会让本家和分家都遭到皇帝的轻视,这对家族的发展极为不利。

    而原本不在意贵族身份的马修,如今却不能不在乎蒙迪特家,至少不能让自己拖了后腿。

    当然,如果要牺牲自己的利益,他一定跑路,绝不会拖泥带水的,所以当年才毫不犹豫的去做了佣兵。

    也许贵族在这个世界的人眼中,是金山银山,爬上去就一辈子荣华富贵了,但在他看来,就是漫天的乌云盖顶。

    好在现在他只是男爵,而且还只是个普通的男爵,连官职都没有,更别说权利了,没有权利,也就不会有一大堆七八糟的麻烦事。

    丽丝仿佛看懂了他的想法,笑道:“你想必也会有不少的秘密,不想让蒙迪特伯爵知道的吧,在蒙迪特家居住,不会觉畏手畏脚的吗?”

    马修从思索中,抬起头,看向那绝美的容颜,眼神很认真,很想从那双美眸中,看看这名美丽的公主,到底发现了什么。

    作为一名重生者,而且是穿越重生者,秘密自然不少。

    在蒙迪特家中,束手束脚的时候经常有,他甚至已经习惯了,就算是失误,也不会说出自己的秘密来。

    但作为一个怕麻烦,喜自由的人,的确如丽丝公主所说的,有个自己的宅邸,独立的生活,会更方便。

    然后,马修放弃了思考。

    “哎呀~,还是殿下思虑得周到。”

    他笑得很灿烂,很光。

    “愚蠢的男人。”

    芙兰雅一脸看傻子的表情,嘴里了颗果子,但不知道为什么,原本应该很甜的果子,有些发酸了。

    这个混蛋当初对自己都没这么傻。

    自己也不比的美貌这个叫做丽丝的女人差,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对待?难道真的是因为没减肥前的样子,太吓人了吗?

    “咯咯咯。”丽丝被马修的装傻,逗得直乐。

    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这么开心了,虽然以自己的身份和地位,也没人敢让不开心,可深居简出的子,很是无聊,特别是在撒纱带着雷耀骑士团走后,她就更没人和自己能随意说话了。

    虽然马修的礼仪非常完美,没有任何逾越,比那些贵族,甚至大家闺秀们都要做得好,可是与他说话,就是那么轻松快乐,不需要有太多顾忌。

    这对丽丝来说,就是最珍贵的礼物。

    而且今天,马修还带来了一份大礼,有这份大礼在,即便是自己与马修再亲近点,父皇也不会太在意。

    气氛一时变得更为轻松,就连风都似乎变得更柔和了。

    丽丝公主,让侍女们送上来更多的茶点,这是芙兰雅要求的。

    她的情绪,突然变得有些暴躁了。

    “喂。”芙兰雅向丽丝一伸手:“我卖你点东西,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十分谢芙兰雅公主殿下。”丽丝没有询问她要卖什么给自己,不管是卖什么,她都会接受,虽然不知道这位公主,为什么突然脾气变得更差了,但她的身份在那,即便是自己的父皇,也不敢怠慢。

    芙兰雅从储物戒指中,拿出一颗光滑的水蓝圆球,这颗圆球十分漂亮,浑然天成:“这东西,你出多少钱?”

    这颗圆球的出现,让丽丝原本从容的神,都不免动容,她有些惊愕:“这是水晶吗?”

    因为在这个世界中,神明是存在的,所以能在名字中带有神职名的东西,本身就不凡,不是随便什么东西都能再名字里放进神职名的,严重的,甚至会遭受到那位神明的神罚,或者被该神麾下的教会最少。

    这是十分严肃的问题。

    水晶,之所以这么叫,是因为,这是人造的非凡魔晶,来历不可知,也许是两千年前的大战中被创造出来的,也许真是水神创造出来,并且投入下界中,供水神教会使用的。

    这枚魔晶的魔力蕴含量,足以释放两到三次咒,而且非常稳定,虽然魔晶本身非常坚固,即便是巅峰大战士全力一击,也无法击破,但即便被击破了,其中的魔力也不会爆发出来造成危害。

    因此价值极高,而这种魔晶,别说是卖了,很多人都没听说过,价值连城的赤金剑,比起这魔晶来说,就差得远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魔晶,就算是半神强者都会动心呢。

    马修当然也不知道水晶,也不理解其中带着神职名的意义,但不妨碍他理解,能让受到万千宠丽丝公主都到惊愕的东西,那绝对不是简单的东西,要知道,即便是对自己佩戴赤金剑,丽丝公主也没有太多表情变化。

    “芙兰雅公主殿下,您确定要把这枚水晶卖给我吗?您应该知道,即便是半神强者看到这水晶,也会心动的吧。”丽丝收敛了惊愕的表情,但仍旧有些严肃:“很抱歉,这样的宝贝,我买不起,也不敢买。”

    这东西,即便是自己的父皇买去了,放在帝国宝库内,也不安全,更何况,也没几个人敢用。

    与普通的天然魔晶相比,水晶价值无可估量的另一个原因,就在于,普通的魔晶,当其中的魔力用完后,就变成了一块普通的水晶石,不值一提,但水晶这类的东西不同,可以自行恢复其中的魔力,虽然恢复得缓慢。

    这就让水晶可以一直使用,且价值永远不会降低,所以才会有人认为,这是水神为其教会所传下的宝物。

    丽丝为一脸疑惑的马修,简单说明了一下。

    马修顿时惊愕:“败家娘们,你疯了吗?”他不用想都知道,这水晶,肯定是灵女皇给自己女儿的东西,除了芙兰雅外,恐怕没几人能用得了,上面肯定有灵女皇的标记,就算被人抢了去,也会被灵女皇找到。

    别看他们从灵帝国帝都到伊卡斯帝都,这一路上花了几个月的时间。

    可在半神脚下,只需要几天就能赶到。

    除了半神,恐怕谁也逃不半神的追踪。

    至于会不会被半神强者盯上,那恐怕就另有别论了。

    但不论怎么说,拥有这魔晶,也说明了灵女皇对自己女儿的关

    这种可以当成一国之宝的宝贝,却被随意的拿出来卖。

    如果让灵女皇知道,恐怕要亲自出手打死这个不孝女的吧。

    丽丝脸上,有一丝怪异神一闪而过,她没想到对于芙兰雅,马修这么不客气,与对自己似乎更加亲近,这让她心中升起了一种奇怪的觉。

    “快收起来。”马修失去了原本的仪态翩翩:“你想害死我们吗?”

    他随即向丽丝道歉:“殿下,十分抱歉,芙兰雅公主出来时,虽然带了不少钱,但这一路上,都给用完了,但您也能够想到,她几乎没怎么出过皇,也不知道怎么到钱,更信不过那些商们,您是值得信任的人,而且也不可能会欺骗她,所以她就像从您这些钱。”

    “喂,混蛋。”芙兰雅不的叫喊:“你这话,怎么说得我是专门来要钱的?我不是说了吗?我是来卖东西的,才不会随便要钱呢。”

    不过她早就知道水晶卖不出去,也没人敢买,只不过是想在丽丝面前炫耀一下而已,所以立刻收了起来,这次拿出了一把魔法杖,一枚魔法手镯,几颗虽然是极品,却是天然魔晶:“这些你总能买得起了吧?”

    听完马修的解释,又看到重新拿出的东西,丽丝施施然一笑:“当然,十分荣幸能有机会,和芙兰雅公主殿下做易。”

    她拍拍手,立刻出现了两名外表中年的大战士,恭敬的走近,恭敬的在得到芙兰雅的允许下,拿走了桌上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请允许我让人将那些东西鉴定出价格后,再付给您钱。”丽丝说道,她没有选择直接给芙兰雅钱,虽然她很想这么做,毕竟用一些钱,就能与灵帝国好,这对伊卡斯帝国来说,是再好不过了的。

    如今伊卡斯帝国有不少敌人,国内也并不安稳,南方灵帝国虽然一直中立,甚至对伊卡斯比较友好,但只有一直示好才能让帝国上下到安心。

    她知道,如果单方面送钱,芙兰雅是不会接受的,否则刚才也不会拿出那种能吓死人的宝物了。

    示好并不一定要单方面赠予,礼貌易也是一种示好方式。

    “以后,如果还有需要卖的东西,您尽管来我这,不敢说会高价购买,至少我不会坑您。”丽丝虽然不知道当初芙兰雅带了多少钱离开的皇,但作为公主,肯定不少,不过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就能花完,说明人类的花花世界,对她的引力不小。

    她立刻心中一动,想到了一些以此和芙兰雅好的计划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计划,还很模糊。

    “用不着,我也不可能总是卖东西的。”芙兰雅也不担心丽丝会坑自己,只要伊卡斯还想着与灵帝国建立友好关系,这位伊卡斯帝国的三公主,给自己的价格,就只会高于市场价。

    虽然她以前从不出皇,对民间的生活十分匮乏,导致这一路上时常被马修坑,可读古籍,且十分聪慧的她,对政治却十分锐,特别是那些书籍中,对政治分析十分透彻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与丽丝打道,让芙兰雅觉比与那些平民商更舒服,哪怕她不太喜这个粉头发的公主,可当两人身份相差无几,智慧也都不弱时,打起道,就简单得多了。

    很多事情,都不需要说透,自己就知道对方知道自己所想,自己也能猜到对方所想。

    “我现在住在蒙迪特家,之后,也许会去他的宅邸内住,等你咕好了价,就把钱送过去吧。”芙兰雅盘算着,卖掉这些东西的钱,又能买多少东西了,不得不说,作为伊卡斯的帝都,迪亚罗城的繁华,远远不是这个帝国中其它城市能够比拟的。

    如果说迪亚罗城的繁华度是十,那伊卡斯帝国内,仅次于帝都的城市的繁华度,就只有五,也许勉强可以称得上六,但仍旧相差极远。

    这也是所有人都愿意来帝都的原因。

    这与灵帝国的城市繁荣分布来说,有很大差别。

    她原本还以为自己见惯了这一路上的伊卡斯城市,不会再有太多惊讶了,结果当进入迪亚罗城时,仍旧如乡下人进城一样,眼花缭

    同时,她也在考虑自己要怎么赚钱了,毕竟光靠卖东西,早晚也会卖光的,更别说自己带的东西,本身都不是奢侈品,而是极具实用的,自己也有用。

    “好的,没有问题。”

    丽丝心中,再次泛起奇怪的心情,只不过,她更诧异,芙兰雅一个这么美貌的公主,居然毫不介意的与马修这样一个年轻男子同居,如果让灵们知道,恐怕蒙迪特家会很惨的吧。

    想到马修被灵们围攻的场面,本来应该担忧的,但她却突然到有趣。

    而马修则是一头雾水的看着丽丝的容上,浮现出的不明表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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